接公安机关《关于开展网站互联网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尊敬的客户:
接中山市公安局《关于开展网站互联网备案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网站用户自行登录到www.beian.gov.cn进行备案信息提交、更新在公安机关的备案,时间期限为12月29日。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一。我司代为通知,请各用户按公安机关要求在相应的时间内容办理好备案,如未按公安机关要求办理备案后果自负,操作方法见附件二。
注:1、之前我司代为办理的icp工信部备案属于前置备案,此备案由我司负责办理。此次公安部备案属于网站开通后备案,需用户自行办理备案。按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山市公安局要求,现2个都要进行备案,否则网站将被关闭。
2、如客户需要我司代为办理,则需支付代办费用1000元,并配合我司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资料。
请直接汇款至下面账号或者上门办理。
账 户: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账 号:7609 0039 7310 888
开户行:招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
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15年12月25日
接公安机关《关于开展网站互联网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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